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怎样的调整和整合
第四类政策针对出口导向型企业,若企业出口产值占比达到当年产值的70%,则可减半征收所得税。第五类是鼓励外资扩大和增加资本投资的优惠,对于将利润再投资于企业或新设企业、投资于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退还一定比例的已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
1. 企业所得税优惠:-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下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给予2年免税和3年减半征收的优惠。- 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重要生产性项目建设的企业,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的,从获得利起,头5年免征所得税,后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生产...
2. 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和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四、地区优惠 1. 沿海经济开放区 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
原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到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