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下的视同销售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并不必然导致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 视同销售需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详细解释如下:一、增值税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方面,指的是某些行为虽然不涉及货物的实际买卖,但税法上却将其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例如,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或非生产部门,虽然这些货物没有通过正常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但仍然需要按照销售货物进...

  • 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详细解释如下:一、增值税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方面意味着某些行为虽然不表现为直接的货物销售,但税务上却将其视为销售,需要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常见的视同销售行为包括将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赠送他人、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这些行为虽然不收现金,但实质上转移了货...

  •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

  •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费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

  • 视同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详细解释如下:一、增值税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方面,指的是某些行为虽然不被认定为正式的销售活动,但在税务处理上,却需要按照销售来计税。例如,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或非生产用途,如办公室装修等,在会计上可能不确认为销售收入,但在税务上需要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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