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有那些不能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是?

企业所得税有那些不能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是?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五条规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
    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扩展资料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写说明,
    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其他业务收入
    (1)材料销售收入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3)包装物出租收入
    (4)其他第13行视同销售收入包括:非货币 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写说明,
    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货物、(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
    第13行视同销售收入包括:(1)非货币 视同销售收入、(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写说明,
    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货物、(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
    第13行视同销售收入包括:(1)非货币 视同销售收入、(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五条规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
    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扩展资料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写说明,
    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其中第2行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其他业务收入
    (1)材料销售收入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3)包装物出租收入
    (4)其他第13行视同销售收入包括:非货币 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 首先,对于广告费支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金额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以全额扣除;超过部分则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值得注意的是,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企业需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批准。接下来,对于广告费的申报扣除,...

  • 1.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 企业进行广告宣传时,支付的广告费用和宣传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在不超过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

  • 例1:甲饮料生产企业 2021 年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7300万元,其中 300 万元用于冠名的真人秀于 2021 年 2 月制作完成并播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尚未取得相关发票。解:企业发生支出,未取得相关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未取得发票的 300 万元需要纳税调增。广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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