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
  •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
    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以下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免除全部应纳税款,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法定免税是指在税法中列举的免税条款。这类免税一般由有税收立法权的决策机关规定,并列入相应免税税种的税收法律、税收条例和实施细则之中。这类免税条款,免税期限一般较长或无期限,免税内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一旦列入税法,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修改或取消。这类免税主要是从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宏观发展及产业规划的大局出发,对一些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或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业领域,给予的税收扶持或照顾,具有长期的适用性和较强的政策性。
     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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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债利息收入。为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税法规定,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利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上述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
    ①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②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③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和非营利性事业;
    ④财产及其孳生息不用于分配;
    ⑤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⑥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①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②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③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5.对企业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 一、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二、免税收入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 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不包括在国债范围之内。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征收所得税。
    (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4)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企业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技术转让收入。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 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6)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
    (7)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主要包括: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以及经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8)其他免税收入。指上述项目之外,经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项目。
  •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知道公民个人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的所得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有一些免征的情形,那么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是不是也具有免征的情形呢?即企业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专业解答
    的确,企业所得税也存在一些免征的情形。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即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即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二三项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以下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2010年中级职称考题)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
    c.物资及现金溢余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而不是免税收入,因此选项a、d当选;企业资产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并非免税收入,因此选项c当选。
  • 答;(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免税的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

  •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 小规模企业免税收入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企业取得收入时,如果该项业务本身就是免税的,则不用计提对应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该项业务本身不免税,只是因为该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而免税:借:应收账款等 贷...

  • 法律分析: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法律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享有免税收入,这些收入主要包括:一、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持有国债,对企业和国家的共赢局面进行的一种政策扶持。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具体来说,企业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获...

  •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有:1、国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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