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 (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3、投资额超过8 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 5 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按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
(三)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
1、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且通过税务部门会签后方可享受。
2、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1)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
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 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
的有关政策。软件企业需要认定和年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需要认定。
3.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4.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6.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 7.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8.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
税收优惠:双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其中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则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按25%的税率征收。人才激励:双软企业可申请人才引进专项计划,享受...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四、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3)、投资额超过8 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 5 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按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收政...
其次,政府还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这比一般企业25%的税率要低,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税负,增强了其竞争力。再次,政府还为这两类产业的企业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