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的部分怎么做会计分录,怎么做凭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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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 1+17% ×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因此,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税控机取得普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您可以要求厂商换成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机取得专票,可抵免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视同上缴了增值税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发生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做:
借:库存现金/银行款存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计提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印花税、水利基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各类税费的明细)
4、对免征的增值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扩展资料:
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规定,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发生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做:
借:库存现金/银行款存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计提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印花税、水利基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各类税费的明细)
4.对免征的增值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 地税的缴税基础是实缴的增值税,否则一般纳税人的地税岂不是要按收入的17%为基数缴纳?减免是全额还是一部分?
你的意思是不是增值税税额抵扣的问题?这个不是减免,增值税的进项税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销项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能抵扣的,如果你所在地的国税局有这项政策,你可以把税控机的税做为进项税,然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地税按差额记税
注:一定要确认国税允许抵扣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1、将减免税款的金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2、相应金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科目;3、操作反映企业因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的应缴税款;4、账务处理展示企业税收优惠的财务影响。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1、定义:应交税费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应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费;2...
具体而言,企业在处理增值税免税时,可以采用以下会计分录:首先,记录应交增值税减免的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其次,将免税收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通过上述会计分录,企业能够合理地反映增值税减免的情况,并将其计入营业外...
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方法,当企业取得销售收入时,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若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则可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项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月...
小规模增值税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 1、发生业务时,应正常计算增值税: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销售没达到3万,免征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3、附加税是跟着增值税的,增值税减免了,附加税不用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