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收入需交所得税吗?

财政补贴收入需交所得税吗?
  • 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就不用缴纳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1:政府或财政给的钱,有文件说这钱怎么花,必须有政府文件,并且明确用途。2,这笔钱你必须单独核算,与企业的正常活动区分核算。3一旦认定这笔钱作为不征税收入了,那么这笔钱形成的成本费用,摊销折旧都不允许税前扣除,就是说,你拿这笔钱买固定资产,以后这个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你拿这笔钱去消费了,消费的钱不能进成本。如果你目前亏损的很厉害,你就把这部分财政补贴记入收入抵扣亏损。如果你目前盈利很多,你就先不计入收入,等到你花钱是不分摊费用就行了。
  • e624d694ccaf8afaf1db8640960552f1

  • 一般的财政补贴收入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要是符合条件的专项应付款就不需要了(入账入专项应付款,支出时冲减专项应付款)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70号文件: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摘要】
    政府给的财政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提问】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回答】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回答】
  • 总之,财政补贴收入通常不需要交所得税,但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 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相应交税,但也有例外。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

  • 法律分析:要的,政府补贴款一般都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政府的财政性拨款不需要交纳所得税,尤其是属于扶持类的财政性拨款。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 均应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新《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指出,三种类型的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知,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然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 无需缴纳增值税.另外,财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安排专项基金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贴,我国现行财政补贴主要有价格补贴、亏损补贴、职工生活补贴和利息补贴等.财政补贴的主体分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上文提到的中央财政补贴列入中央预算.财政补贴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