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营业外收入以及政府补贴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请问营业外收入以及政府补贴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 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要看其是否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要看其是否符合“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否则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收到政府补贴是进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按税法确实是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原来记入“补贴收入”的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的特征之一是无偿性,另一特性是直接取得资产...

  • 政府补助收入不应该计入到营业收入。应该计入到营业外收入或者是补贴收入。这部分收入根据文件政策决定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做纳税调整调整。如果没有具体红头文件,那么应该并入到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 政府补助一般作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是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其形式多种多样,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这些补助旨在帮助企业解决经济困难,促进企业发展。当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这些补助通常被记录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除了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x0d\x0a\x0d\x0a新旧比较与衔接\x0d\x0a一、新旧比较\x0d\x0a政府补助准则是在对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会计制度(以下...

  • 政府补贴通常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政府补贴是指政府为了支持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发展,或者为了实现某些政策目标,向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这种补贴可以是直接的现金补助,也可以是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形式。在会计处理上,政府补贴通常被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因为它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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