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残值率有何新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残值率有何新规定?
  •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准予扣除。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23号)规定: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企业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应纳增值税其他销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废品、下脚料销售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等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销售固定资产残值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应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一般纳税人依适用税率(17%、13%)纳税,小规模纳税人依3%税率纳税。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法
  • 根据当前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1.残值率方面:内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残值比例统一为原价的5%。外资企业则通常采用10%的残值率,但具体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为准。2.折旧年限: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

  • 残值的最低要求是不低于原价的10%,如果企业需要以较低或不设残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在两税合一后,新税法并未制定具体比例。目前流传的新的实施细则讨论稿也未明确提及固定比例,而是强调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旦确定预计净残值,不得更改。这一规定...

  • 可以看出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规定上进行了调整,不再设定硬性的比率限制。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条款,企业现在被赋予了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性质,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这一过程需要体现...

  • 总的来说,新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直接对固定资产残值率作出新的具体规定,而是要求企业在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这种做法既体现了税法的灵活性,也要求企业在确定残值率时更加审慎和科学。因此,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相关税务问题时,应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机构,以确保合规并...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