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收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要不要交所得税的问题
- 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规定:“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所描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以及财政性资金、政府性基金范围之内,因此,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100万元。(三)亏损结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先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并在高新技...
一条 为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创新基金使用效益,依据《 人民和国预算法》、《 人民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xx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号)以及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
一、收到财政局拨款:科技型创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科技创新基金 专项应付款,是新会计准则负债类的科目,如果技术创新产生了以之相关支出费用,就直接冲减; 如果用于技术创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则转入贷:资本公积。因为这笔财政拨款属于专项资金,不是企业 的收入,所以,不用交...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的优惠有:(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75%。(《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2)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河北省重点扶持的对象,这些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通过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可获得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速企业成长。税收优惠政策则能降低企业负担,提高盈利能力。金融支持方面,企业可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融资,解决资金问题。此外,政府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为科技型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