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企业能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什么样的企业能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到目前为止以下企业能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1、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
    2、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4、对西部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5、为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新疆困难地区实施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号)。
  • 根据政策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
    所谓“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即按12.5%征收)”,优惠期五年。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大致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企业。
    两类企业想要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一方面要符合一系列企业认定条件,另一方面这些满足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还需进一步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形。
    二、“两免三减半”适用情形
    根据中发智造对政策文件的整理,符合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如下:
    1.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2017年12月31日前投资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0.13微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 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与之前的“0.8微米”对比,条件更为严苛。
    三、认定条件
    如前所述,适用“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而适用“五免五减半”有优惠政策的主体,只有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012年印发的政策对两类企业均形成了一系列认定条件。而2016年5月政策发布之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与设计企业,应满足的认定条件需以本次政策为准:
    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以单片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 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
    (6)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 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服务器或工作站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可以享受"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以下四类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二、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三、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经认定的动漫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 环保或国家鼓励的产业
  • 一、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主要对象之一。这类企业因其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因此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企业需要获得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在认定有效期内,方可享受相应税收减免。二、特定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为...

  • 能够施行“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一般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开发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详细解释:1.“两免三减半政策”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优惠政策,针对特定的企业和行业。2.高新技术企业:这类企业一般会涉及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领域,如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新...

  • 首先,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如果在 境内新设,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认定,它们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对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2017年前设立且线宽小于0.8微米的,或2018年后设立且线宽小于130纳米(0.13微米),经营期超过10年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样享有税收优惠。要获得这些优惠,...

  • 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内资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

  •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2)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为软件企业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4)在2008年1月1日后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登记注册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享受两面三减半(按25%减半)注意:(1...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