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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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在利润表中体现,因此其本身和企业所得税无关,但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和利润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不能,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在利润表中体现,因此其本身和企业所得税无关,但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和利润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扩展资料:
(一)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 发票和非法 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0号)第三条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 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小结:纳税人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
(二)增值税运输服务发票须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
为规范 管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四、除本公告第三条外,其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 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三条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平时企业为其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就是本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税金,由企业代他们统一缴纳,具体操作是:在本应发给职工的工资中,扣除个税,再把扣除的个税款划到税款专户,所以这部分税金不是由企业自己承担的成本费用,所以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括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也不参与企业利润计算,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 增值税是价外税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不体现在利润表上,不存在所得税前扣除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呀!
增值税是负债性质的,通过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利润表的损益性质的科目核算,所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不是企业缴纳的所有税款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
对企业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不可以税前扣除意味着企业需要为增值税支付额外的税款。这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因此,企业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其财务活动,以降低其增值税负担并提高其盈利能力。综上所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综上所述,增值税由于其特有的性质和税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这是基于税收公平和税制稳定的原则进行的设定。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而且其最终负税者是消费者,不影响企业的利润,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期末均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不涉及损益类科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
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道理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不能税前扣除是一样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参入利润计算,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无关,因此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