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怎么做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怎么做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收到的政府补贴,如果没有特殊的文件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 政府补贴分为两种:

    如果是资产相关的补助,例如政府补贴1000万帮助企业建排污设备,做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非与资产相关的,例如政府补贴1000万给企业,让企业随便花: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贴要交所得税,除非是满足下面三个条件,就不交所得税了: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通俗理解,专款专用的政府补贴,是不交所得税的
  • 企业取得的各项政府补贴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

    在税务处理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判定是否为不征税收入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号)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两个文件。

    根据上述文件,对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将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可以看出,这里的不征税收入,由于其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是递延纳税,并非真正的免税。
  • 借: 银行存款
    贷: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时,应当根据补贴的具体用途和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若补贴款项用于补偿企业以前期间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则在收到补贴时应当直接记录为营业外收入,即: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然而,如果政府补贴是为了补偿企业未来期间将要发生的费用或损失,那么在收到补贴时应先确认为递延收益...

  •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做账,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 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 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

  •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购进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将其放入营业外...

  • 1、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弥补亏损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处理如下: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

  • 企业收到政府专项补贴时,可设置递延收益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对于政府专项补贴,应如何做账?收到政府专项补贴如何做账?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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