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财产损失”是指什么?
-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财产损失”是指什么?
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另外说是3年连续亏损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审计报告,“连续亏损”是怎么界定的?
例如:2010年亏损:10万,2011年亏损:3万,2012年亏损:15万,这种就叫做连续亏损。
若中间有一年是盈利的,就不叫连续亏损。 - 汇算清缴“财产损失”是指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条列示的资产实际发生的损失。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另连续三年亏损是指连续三个年度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负数,不包括当年盈利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例如:2008年度企业出现亏损,2009、2010年度均为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亏损,那么就符合连续三年亏损。如果2009、2010年当中是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为亏损的,就不算连续三年亏损。 - 所称损失是指企抄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另连续三年亏损是指连续三个年度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负数,不包括当年盈利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例如:2008年度企业出现亏版损,2009、2010年度均为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亏损,那么就符合连续三年权亏损。如果2009、2010年当中是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为亏损的,就不算连续三年亏损。税务问题可在“51个税问答”小程序里咨询税务专家哦~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多种类型,比如现金、存款损失、坏账、贷款、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税前允许扣除的资产损失为净损失,例如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可以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申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损失在税前得到合理扣除。首先,了解申报时限至关重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规定程序和要求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具体申报形式分为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两种。清单申报主要涉及《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扣除情况表》,该表...
1、审批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审批后 ①属于正常损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损失以及扣除应计入其他科目后的净损失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②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③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
7.第7行“四、固定资产损失”:填报纳税人当年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 8.第8行“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报废、损毁或被盗损失”:填报纳税人当年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中,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报废、毁损损失以及被盗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关键环节。一张名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的申报表,对于企业来说不可或缺。许多财务人员在完成汇算清缴时可能忽略了这张表格的填写,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年度内发生资产损失的企业。本文章将详细介绍资产损失的概念,以及它们如何分类,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