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里面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是不是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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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数额不大,或者难以预计受益期间的、或者摊提依据不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相关成本费用。
在支付款项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相关资产科目。这样处理简单,又对当期的利润影响不大,并可防止随意摊提以调节利润。
2.如果数额较大,并且可以预计受益期间、有充足摊提证据的费用,仍可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在科目应用上有下列三种做法。
(1)不再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通过预付和应付款项的相关科目。支付待摊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等,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等。预提款项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相关应付款项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应付款项科目,贷记相关资产科目。并在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2)仍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在编制报表时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借方余额列入预付款项,预提费用账户贷方余额列入相关的应付款项中,并在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3)若摊销期超过一年,需设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支付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相关资产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该科目。并在会计报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单独列示。
例如,2006年12月20日,光华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00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用240
000元,其中生产工人18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30
000元,管理部门3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2006年12月20日预付时,
借:待摊费用(或预付账款)240
000
贷:银行存款240
000
2007年每月末摊销,分月将其分配到相关成本费用中。
摊销,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0
000
贷:待摊费用或预付账款
20
000
分配,
借:生产成本15
000
制造费用
2
500
管理费用
2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0
000
在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的科目标示发生了变化。准则中已取消了这两个独立科目,至于报表的列示则未有明确规定。然而,个人见解如下:待摊费用,原归类为资产类科目,非主营业务的款项支付,应置于其他应收款下,并设立二级科目,即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作为负债类科目,同样不属主营业务应付...
待摊费用是指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分摊的费用,如租金、保险费、修理费等。在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的处理方式如下:对于已经支付但尚未摊销的部分,记入待摊费用科目。具体来说,需要在支出凭证上记录已经支付的费用金额和摊销期限等信息。按照会计政策进行摊销处理。通常情况下,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可以在合同...
综上所述,新准则通过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改革了会计处理方法,旨在提升企业财务报表的公允性、透明度与可理解性,同时解决实务中的问题,如避免企业利用“两费”进行调节利润的操纵行为,简化会计核算流程,减轻审计工作量,从而促进财务信息的准确、可靠与有效利用。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科目被取消,但报表该如何列示仍未明确规定。我认为,待摊费用原属于资产类科目,不属于主营业务的款项支付,可以挂在其他应收款下,再设二级科目:待摊费用。同样,预提费用原属于负债类科目,也不属于主营业务的应付款项,可以挂在其他应付款下,再设二级科目...
法律分析: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会计制度里面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一般发生类似的经济业务都在“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