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超出经营范围会受到什么惩罚?

开发票超出经营范围会受到什么惩罚?
  • 发票开具超出经营范围,有虚开发票嫌疑。
    根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并处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或者 ,并处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二、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并处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 或者 ,并处没收财产。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刑法
  • 发票开具超出经营范围,有虚开嫌疑罢了。税务机关不会介入您的实际经营情况,只要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相符,就不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如经常发生超经营范围的业务,建议您变更工商登记。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3、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有明确的界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上述规定来看,企业如果为客户开具了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属于虚开,而不是企业为客户开具了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在实务中有些企业需要做些超出自己经营范围的业务,这部分业务是偶尔发生的,那这些业务能开发票吗?如果开发票算不算违法?

  •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轻则警告,重则吊销执照并罚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这么垃圾的答案都是优秀回答吗?
    看看《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法律分析: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 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 开发票超出经营范围,可能涉嫌虚开发票,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若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至十年 ,以及五万至五十万的罚金。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刑事追责。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时,可能面临十年以上 或...

  • 2、企业超出经营范围轻则警告,重则吊销执照并罚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然而,如果企业超出了他们获得注册批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模式去开展商业活动,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将被给予相应的惩罚。首先,企业将面临书面警告的处罚;其次,更严重的话将会被罚没非法所得,同时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内的罚款,但罚款金额最多不能超过三万元人民币;最后,如果企业并未存在任何非法所得,则...

  • 从轻微的警告处罚到严重的吊销执照以及罚款,不一而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将依据情节的轻重,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判定非法所得金额的三倍以下罚款,不过,最高罚款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三万元;而对于尚未产生非法所得者,则处罚款一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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