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企业中有了销售收入,增值税是免税的,是否还需要交印花税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需要。增值税和印花税属于不同的税种,前者针对商品销售,是流转税;后者针对书立合同、领受凭证等征税,属于行为税,而且一般来说增值税由国税征收,印花税由地税征收。两者互不相干。
- 需要。增值税和印花税属于不同的税种,前者针对商品销售,是流转税;后者针对书立合同、领受凭证等征税,属于行为税,而且一般来说增值税由国税征收,印花税由地税征收。两者互不相干。
根据《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 印花税是根据销售合同金额征收的。和增值税免税关系不大,印花税有单独的税收优惠政策。印花税属于地税征收,增值税属于国税征收。
- 税种不同,互不影响。
- 印花税是根据销售合同金额征收的。没有签订合同应不缴
既然已交了增值税,那就不用再就其申报营业税了。附加税,按实际交纳的三税(增、消、营)计算。
1、税法规定:确认收入时,需要确认交税金额。如果你们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话,会计分录应该是(假设货款是100元):借:应收账款 117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元 这就是说,你们公司还没收到钱呢,就得先到税局把税交了。那多不划算呀。还是...
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购地货物或原材料所付出的增值税。销售税附加=应交增值税*各项的税率
针对分录题,解答如下:在第一部分,企业完成商品销售,应将销售收入和应缴增值税记入相应账户。具体操作为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和“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账户。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在第二部分,企业预付货款给供...
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服务收入和销售收入2个明细科目,即: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按照各明细科目的金额分别计算税金。销售收入要交增值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