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税率不同,子公司分配红利股息给母公司是否缴税

母子公司税率不同,子公司分配红利股息给母公司是否缴税
  • 2000年6月21日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一、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上文中的规定 和 “无需补交税差”的结论 的矛盾怎么解释? 查看更多答案>>
  • 根据所得税法及条例,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考虑税率差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 根据现在税法,居民企业之间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免税的,不用补税。对于因地域及行业税收优惠产生的税差,视同普通税率,视同税收侥让,不需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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