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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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减免,能否享受要看分支机构的性质,如果是分公司的话,不是独立法人主体,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自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分支机构是子公司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规模符合政策条件,则可以申请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不能。分公司(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其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和资产总额指标汇总到总机构(法人),整体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
分支机构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率,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分支机构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不论选择为非汇总还是独立核算,都不能以各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的依据,因为分支机构本身不是法人纳税人,不是核算企业所得税的主体。分公司(无论...
总公司是小微企业,分公司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税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三个标准如下:1、资产总额,工业...
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定义与特点 独立核算分公司是指依法在总公司下设立,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体系,自负盈亏,能够单独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支机构。独立核算分公司虽然与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在税收上被视为独立的纳税主体。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