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佛山财政局

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佛山财政局
  • 要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份,提供一份空白3.5寸电脑磁盘一张,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调入地区财政部门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编号(这个比较麻烦,我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拿不到。还有那个调转登记表,要原单位盖章,这个对于我也麻烦,我正在找熟人,真烦,我也想转回家
  • 一、项目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调转)

    二、政策依据:

    1.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2.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

    三、受理条件:

    1.调入(包括省外调入、省内调入)。申请人因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变动,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由其他辖区调至佛山市市直或佛山市禅城区辖区的,申请人在调出地完成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每年继续教育并已办理登记后,可申请办理调入事项。申请人办理“省外调入”的,在调出地办理调出手续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申请调入前,须电话咨询本人会计从业资格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调转平台的情况确认上传后方可提出申请。

    2.调出(包括省外调出、省内调出)。申请人因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变动,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由佛山市市直或佛山市禅城区辖区调至其他辖区的,申请人在调出地完成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每年继续教育并已办理登记后,属于省外调出的可申请办理调出事项,并自调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属于省内调出的,申请人直接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事项。

    四、申请材料:

    对象1:省外调入【指由广东省外(含深圳)辖区调至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

    1. 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因户籍变动调入的,户籍必须是禅城区)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签名承诺《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入申请表》1份,因工作变动调入的在职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在“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原件;

    4.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盖章的《 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1份,收原件;

    5. 因居住地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禅城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因工作单位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调入工作单位(禅城区管辖)出具的申请人从事岗位情况的证明,收原件;

    7. 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8. 委托他人 的,还应提供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对象2:省内调入【指由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辖区调至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

    1. 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签名承诺《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申请表》1份,属于在职人员的,所在工作单位在“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原件;

    4. 因居住地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禅城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 因工作单位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调入工作单位(禅城区管辖)出具的申请人从事岗位情况的证明,收原件;

    6. 《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仅需从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签名承诺),收原件,信息采集表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7. 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8. 委托他人 的,还应提供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对象3:省外调出【由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调至广东省外(含深圳)辖区的】

    1. 《从业资格调出申请表》一式三份,收原件;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 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证明收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 《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从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申请人签名承诺),收原件,信息采集表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6. 委托他人 的,还应提供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象4:省内调出【由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调至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辖区的】



    五、办理程序:

    1. 网上预约申请。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对象1选择“从业办理”→“省外(含深圳)调入申请”→填写申请表,对象2选择“从业办理”→“省内(不含深圳)调转申请”→填写申请表,对象3选择“从业办理”→“调出省外(含深圳)申请”→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上要求的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成功并取得预约申请号,对象1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入申请表》,对象2打印《广东省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申请表》,对象3打印《从业资格调出申请表》,申请人在打印的表格签名确认。

    2. 受理审核。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材料与会计管理系统记录的情况是否一致,符合条件的,将信息录入系统,当场办结;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办理部门:

    镇(街)财政局

    七、受理地址:

    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1层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惠景路17号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 不知道,不好意思,谢谢!
  • 人员 → 相关调转文件 或 南海区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aizheng.nanhai.gov.cn/qczj/ )→ 会计信息专栏 → 相关会计证调转文件;或请致电咨询南海区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86229326.②.根据《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规定,...

  • 广东省会计资格证有两种,一种省证,一种市证。省证:只要你不出省工作,都不用调转会计档案;但会计继续教育需面授的;市证:在广州市内工作是不用调转的,可以网上继续教育,比较方便。如果你是省证,去佛山工作是不用调转会计证的。以上希望能帮到你。

  • 你可以先在广东办完学历变更在办理调转,分两步走。或者先办理调转登记,等调到佛山在办理学历变更,两个表都很简单。至于调出单位,因为当初你没有登记单位所以不用填,只是财政局给你开个调出证明就可以了

  • 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不是今年即2010年拿证的?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那一年不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另外,你办理了调入广州之前有没有在佛山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在佛山参加过的话就不用再在广州参加了。没在佛山参加,在调入广州后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 当然可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全国有效的.你首先应该从广东迁出,然后到厦门找到工作单位以后,再去当地的财政局迁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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