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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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 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非企业单位(法人),根本谈不上企业,怎么能谈上企业所得税。现在不知道税务管理人员是怎么认识的。
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农民成员在合作社中的比例应占成员总数的至少百分之八十,这一比例对于合作社的设立至关重要。这些农民成员包括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的农业承包经营职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城镇居民,以及在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对于非农民成员,如与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
本条例所称服务主体,包括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第三条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应当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推进,坚持农户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指导、基层组织服务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完善,国家又相继实施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修订了《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我省也相应制定实施了促进和规范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法规。同时,《条例》的执法主体也已经不存在,原乡镇企业局经过机构改革已经撤销,新组建了省中小...
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将经营性资产和预期可以带来收益的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立股份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以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或入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第二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及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免缴车辆通行费。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以及仓储、冷藏农畜产品的,执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销售市场。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