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
- 由分支机构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十一条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式与说明: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在 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
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 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 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
一、第一步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备案,以下为操作步骤: 1、首先需要在“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信息变更”中勾选“总分机构变更”添加公司名称及税号。如下图所示:2、分公司信息添加后,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所得税的计算并非基于各自账面利润,而是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再由总分机构所在地根据分摊比例就地缴纳。计算涉及的公式包括:1. 总机构分摊税款 =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2.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 =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3. 某分支机构分...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需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各分支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分支机构需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项目)、分配表及年度财务报表或营业收支情况。3. 其他问题 (1)不同税率下的总分机构税负分配:先按总利润分摊比例计算各地区...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三)就地预缴,是指总...
其次,所有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总额也是基于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计算得出。对于每个具体分支机构而言,其分摊税款则通过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乘以该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来确定。该分摊比例是根据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得出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