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电梯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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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另外,根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企业购买电梯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摘要】
营改增后,购进电梯进项税能否抵扣【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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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回答】
纳税人购入的货物用途不明的,可在购入当期按规定直接抵扣进项税额。领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应将领用货物对应的已抵扣进项税额40%的部分,在货物领用当期转出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出当月起第13个月再行抵扣。【回答】
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一切顺利!【回答】
不属于不可以抵扣的项目可以抵扣,政策依据: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部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能无法抵扣。例如,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及其附属品,如智能化楼宇设备、电梯等,其进项税额在取得时不能全额抵扣。这是因为税法规定,这类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分摊,逐期抵扣。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
不可以抵扣。根据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职工食堂和健身房,属于为职工提供的福利;购入电梯用于职工食堂和健身房使用,属于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可以。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的电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的税额抵扣。
增值税法的规定。只有设备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型车辆等除外)但是可以抵扣的不包括不动产,不动产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