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过期了怎么处理
- 不可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扩展资料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过税务登记后。
如果有到外县(市)临时开辟营业地,纳税人就必须首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国税发[2006]104号文件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外管证》到期后,可由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开具。
外出经营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到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由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税务登记管理岗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
证明有效期满,但外出经营活动尚未结束,需继续经营的,应凭原证明回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外出证明。 - 外管证过期后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现在已经不再使用外管证了。
税总发〔2017〕103号: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法律分析:过期的外经证已无效,应将过期的外经证退回注册地的税局作核销,再申请开具延期外经证,手续并不麻烦,否则开票税局不予受理开票事宜。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
在外管证过期后,纳税人需要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而不再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根据税总发〔2017〕103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跨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而是改为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这样做的目的是简化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
法律分析:外经证过期,没有及时办延期,需要交钱。3个月的有效期,6个月内进行核销,超过6个月是要进行罚款。外经证需要注销,纳税人应持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一旦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而成为营业地主管...
法律分析:外经证过期未核销,由税务机关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1)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2)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3...
外经证过期未核销,由税务机关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外经证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