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吗?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可以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应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同时,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或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举例说明:
例: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1万元,提供服务2万元,销售不动产6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月9万元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含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 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那那人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这个政策也是分做什么哪方面的农业的工业的也是不一样的?
- 10万元免征增值税
- 超出部分按多少的税率
可以。一般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详细解释如下:首先,要明确一点,关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扩大销售规模,支持企业发展。
法律主观:可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
一般纳税人确实享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税收优惠。这项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通知实施的,旨在减轻小型企业的税收负担。之前的免征范围是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但现在这个标准已经扩大,包括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附加和地方...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
一般纳税人并不适用于小微企业,当月销售额不超过三万元时,可以免增值税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不超过三十万减半,相当于按10%税率交税的政策,无论是作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