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是个人还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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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答案】:D 【考点】会计人员 【解析】根据《会计法》第21条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故选D。
【答案】:D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故选D。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人员中,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等...
依据《会计法》,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必须签名并盖章的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财务会计报告是单位会计部门基于审核后的会计账簿记录及有关资料编制的,旨在反映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信息的总结性文件。...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总会计师。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