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十、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 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 。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 。 ...... 十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文件规定:“一、试点内容 (一)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 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 。 ...... 本公告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九、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 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 。”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二、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 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 。......”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看看最新政策怎么说
- 从事住宿、鉴证咨询、建筑、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居民服务、修理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住宿业的可以自行开具
其他的
小规模纳税人
不可以自行开具
若有需要
可以携带有关资料去税局
请税局帮忙开 - 小规模纳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限于三个行业:住宿业、建筑业、鉴证咨询业。
- 当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分析:目前有三大行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二是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三是建筑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
小规模纳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 住宿业(自2016年11月4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2、 鉴证咨询业(自2017年3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3、 建筑业(自2017年6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三类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三类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这些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征收率均为3%。2016年8月1日起,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始实施自开专用发票...
首先,住宿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6年11月4日起就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得益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发布的第69号公告。其次,鉴证咨询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7年3月1日起也获得了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号公告执行的。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则自2017年6月1...
小规模纳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住宿业(自2016年11月4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2、鉴证咨询业(自2017年3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3、建筑业(自2017年6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