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对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作出哪些禁止性规定
- 为此,修订后的《会计法》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中容易出现虚假、舞弊的环节,作出了禁止性的强制规定,以制止、防范造假帐等问题。
第一,禁止歪曲公司、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通过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这三个会计要素来反映。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公司、企业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例如,将本应列作费用的巨额支出作为资产挂帐等,这些做法一方面夸大了资产,另一方面,也虚增了利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为此,《会计法》规定:公司、企业不得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第二,禁止操纵收入确认。收入是公司、企业经营成果的第一项要素。收入与利润直接相关,它是决定利润大小的重要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收入确认是问题最多的领域。常见的收入操纵有两种:一是提前确认收入,目的是为了粉饰公司、企业的经营业绩,以便能够配股、发奖金;二是推迟确认收入,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掩藏一部分收入,以备以后期间以丰补歉,另一方面还可以少纳税。由此,导致损益表中的收入不准,利润不实,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为此,公司、企业应当遵守《会计法》规定,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第三,禁止随意变更费用、成本的确认与计量。公司、企业的费用、成本主要反映资源的耗费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公司、企业操纵费用、成本的主要方式有:一是将费用作为资产挂帐,导致当期费用低估,资产高估;二是将资产列作费用,导致当期费用高估,资产低估;三是随意变更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导致成本数据不准。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为此,《会计法》规定,公司、企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第四,禁止随意改变利润的计算和分配。利润的计算和分配是会计资料使用者最关心的。计算利润取决于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只要后三者准确,利润计算问题不大。至于利润分配则相对复杂,利润是企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源泉,企业实现的利润一般不能“吃光花净”,而应留有后劲。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公司、企业违法规定,擅自超额分配利润。为了保证利润及其分配数据的准确性,《会计法》规定,公司、企业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第五,不能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其他行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并不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部。如果公司、企业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其他行为,同样会造成会计资料失真。例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难度较大,有的公司、企业就采取不负责的态度,随便将现金流量表凑平了事,等等。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公司、企业会计资料失真等问题,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会计法》规定,除了不得违反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方面的规定外,公司、企业也不能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为此,修订后的《会计法》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中容易出现虚假、舞弊的环节,作出了禁止性的强制规定,以制止、防范造假帐等问题。第一,禁止歪曲公司、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通过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这三个会计要素来反映。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公司、企业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
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 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一般分两大类:一类是政府会计法规,由议会或政府制定颁发,如美国1921年公布的《预算和会计法》,1956年公布的《会计和审计法》;日本1947年公布的《会计法》,1948年公布的《公认会计士法》等。另一类为企业会计准则,由政府或会计...
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是我国会计工作的重点,也是造假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为此,新《会计法》在第二十六条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中容易出现虚假、舞弊的环节,作出了禁止性的强制规定,以制止、防范造假账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中禁止性的行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罚款。在对单位实施罚款的同时,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o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单位...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际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