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 原来地税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营改增之后 原来地税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 开据地税的红字发票,再开据国税的增值税正确发票。

    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为营改增发票使用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地税开票系统开具地税发票,地税发票用完后,纳税人应向国税部门申领发票,并通过国税相关系统开具。
    2016年7月1日起,必须全部使用国税发票。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地税发票,有特殊情况的,经过审批可适当延期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
  • 5月营改增后开具 ,4月已开具的地税发票有误,需红冲,怎么处理 展开  我来答 分享 微信扫一扫 网络繁忙请稍后重试 新浪微博 QQ空间举报 浏览222 次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地税发票 搜索资料 本地图片 图片链接 提交回答 匿名 回答自...

  • 营改增实施以后,之前购买的营业税发票可以用于实施时间之前的地税业务,营改增实施以后发生的业务应使用 。税总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 (五)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发票后,如...

  • 情况一:企业营改增实施日前开具的属于“营改增”范围的地税发票,如确需红冲,而相关收入已入账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的,可向地税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由地税部门做红冲处理,并根据企业需要对此发票内容重新 票;如不需 ,业务确未发生,可办理相关退税。情况二:企业营改增实施日后,未及时到地...

  • 营改增后原来购买的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只有缴销地税发票后才能领用 。建议缴销原地税发票,领用 ,以便生产经营。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

  • 营改增后后已经申报缴纳了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的,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在申报时的操作应注意,以免重复纳税。1、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留存备查 2、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字样 3、在开具其他发票项下填写(第3、4列):系统可自动生成 4、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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