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业务中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务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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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四)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九、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
企业重组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在企业分立过程中,被分立企业需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分立企业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被视为被分立企业分配处理。若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则应按照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
1、一般性重组是在企业并购交易发生时,就要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重组。一般性重组没有特定条件要求;2、特殊性重组在过去的规定中称为免税重组,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重组,在重组交易发生时,对股权支付部分,以企业资产、股权的原有成...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非法人组织,清算,交清算所得税,如有限责任公司转成合伙企业。(2)企业登记注册地转移至境外,清算,交清算所得税,如公司从深圳转移到香港。(3)其他法律形式改变,变更登记,如企业改名。2.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企业以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2)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对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下,企业重组遵循计税基础的税收责任原则,重组交易中增加的价值需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确认计税基础。重组后企业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计税基...
重组税务处理分为一般性和特殊性两种,其中一般性处理以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确认股权、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特殊性处理则以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暂不确认相关交易损益。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重组后连续12个月不改变重组资产的实质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