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资金是否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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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扶持资金
(一)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扶持资金
(二)财政扶持资金不用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所得税,符合不征税规定的不征税,否则要交所得税。
二、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财政性资金规定: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贴息属财政性资金。该财政性资金应按上述规定确定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若属不征税收入,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若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拨款不需要缴税。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特定项目或单位发展而提供的无偿资金,属于政府的一种转移支付形式。这种资金不属于企业的营业收入,因此不需要缴纳税款。财政拨款的接受方一般是非盈利组织或者公益机构,这些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不涉及所得税的问题。此外,财政拨款一般用于特定的用途,比如基...
财政拨款不需要交税。财政拨款是政府对特定项目或企业的资金支持,属于无偿的财政支出,因此不需要交税。具体来说:详细解释如下:财政拨款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福利而设立的一种财政政策。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公共支出的需要,向某些特定的项目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种资金支持的来源是政府的...
财政拨款不需要交税。财政拨款属于政府无偿给予企业的补贴和专项资金,是企业从政府获取的一种经济支持,这部分资金不属于企业的经营收入,因此不需要交税。具体来说:财政拨款是一种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财务往来,不属于商业交易行为。税收是针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进行征收的,而财政拨款并非企业的...
财政拨款中的专项资金不用缴税。 专项资金是指政府为了特定目的而拨付的资金,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助、科研资助等。这些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和监管,其用途专款专用,因此不需要缴纳税款。这些专项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支持特定的项目或群体,如果再次征税,就会违背其设立初衷。财政拨款中的救济金不用缴税...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属于不征收所得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