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和所得税费用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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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来说,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扣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简称应税所得,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劳动、经营或投资而获得的继续性收入,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后的余额。广义上包括一切收益,狭义上只包括有连续来源的收入,如经营利润、工资、股息等,扣除相应费用后的纯收入,不应包括临时、偶然的一次性所得。 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所得税费用”, 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 你好,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答:应税所得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区别。《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使用。
法律主观: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具有如下几种区别:应纳税额应为计算应按税所得额乘以纳税比例后的结果,是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的数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应缴纳的支出以外,应当用来计算应纳税额的余额。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一、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1、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2、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
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应当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金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