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减值是否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商誉减值是否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由于税法不认可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即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账面价值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会计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有二:
      第一,若确认,则产生新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而改变商誉账面价值的计算结果(增加) ,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后,又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二者无限循环;
      第二,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 我不知道免税合并下怎么处理,但是应税合并下,商誉的初始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后续商誉减值的时候,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该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我觉得这和一般的资产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是一样的,用到资产减值准备这个科目,他在利润表的上半部分,所以要记入所得税费用。
  • 在吸收合并的应税合并中,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视为税法承认该商誉的价值。由于此时不形成暂时性差异,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若此商誉后续发生减值,分录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商誉减值准备。

  • 应税合并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次,根据会计准则,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意味着,由于商誉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该贷记“所得税费用”。这是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基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这里指的是由于商誉减值准备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这种差异最终会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进...

  • 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购买丁公司产生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者清算相关资产、负债时,允许税前扣除。属于应税合并,商誉减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在后续计量的时候商誉发生减值,但是因为商誉是由合并对价和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间接计算的,如果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就会发生变化,进而再次影响商誉金额,会发生无限次重复调整,税法是承认这部分商誉的。参考资料 商誉.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8-1-22]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