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税发票可以用的有哪些

营改增后地税发票可以用的有哪些
  • 1、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2、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3、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税务总局的政策规定,营改增后,在日常生活中收到的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由国税局监制管理继续使用.。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

  • 在“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业的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现在,交通运输业已经“营改增”缴纳增值税了,可以直接抵扣。问题二:地税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吗 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阿里巴巴的地税发票,项目是技术信息服务费只可以冲减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三:国税地税发票可抵扣吗?

  • 营改增之后是还能收地税开的住宿发 票的,因为税总给纳税人已经领购的地税发 票给了一个过渡期,即在2016-6-30前仍可使用原发票。所以这一段时间开出的票都是合法可以报销的。

  • 可以用到2016年6月30日。1.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全称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国家打算在“十二五”期间,将营业税这一税种基本取消,本来在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全都转为增值税。我们都知道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种,国税局主要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税局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

  •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您发放发票。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您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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