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按4%减半征收,先将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算出的税额填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将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的2%的税额填入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第8栏“开具普通发票”中反映该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了填写附表一外,由于涉及到税收减免,还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选择 减免税代码0001129902 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按4%减半征收,先将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算出的税额填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将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的2%的税额填入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第8栏“开具普通发票”中反映该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进项税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仍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从2013年8月1日起,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符合按照3%征收率减按2%计征增值税,填写申报表时: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第11行填写对应的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第2、4列以及增值税申报表主表23行填写“不含税金额乘以1%得出的金额”。
    虽然简易征收的实际征收率是2%,但企业只能按照4%的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因此,减免的2%税款部分只能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填列时进行体现。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中填入按照4%征收率计算的全部税额;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栏中填写按照2%征收率计算的减免的增值税税额,报表会根据钩稽关系21栏-23栏自动计算结果到24栏“应纳税额”一栏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1995〕288号)规定:企业出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 三是售价不超过原值。

    扩展资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销售使用过的设备缴纳增值税情况如下: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这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

  •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报税具体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

  •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

  • 以下是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要点: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他们曾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可以采用简化程序,按照4%的征收率并减半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增值税处理适用简易办法,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交易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来说,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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