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10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符合规定的可税前扣除。
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符合规定的,可税前扣除,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企业应当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如果自然人是股东,需要关注债资比的要求,即该自然人在该企业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符合规定的也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规定税前扣除,而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有些特殊,根据规定,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当然啦,借款合同之类的资料、凭证要有。如果借贷双方是关联企业,也需要关注债资比的要求。
三、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怎样税前扣除?
当前,注册资本制度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于是就会有一个“投资未到位”的问题。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规定是这样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中,相当于未缴足注册资本额应计付的利息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可以。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 纳税人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 1、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否则不允许税前列支。 2、收利息的公司要出具发票,该发票可以由地税局 。 满足上述条件,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 可以。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 纳税人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 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 可以的,税前扣除项。
- 企业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 参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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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向平安普惠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平安普惠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未通过审批的,须向借款人进行说明;
5、借款合同生效,发放贷款;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得知企业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这意味着企业能够从其应税利润中减去这部分利息支出,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具体而言,企业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包括:- 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向非金...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贷款利息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具体来说,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其利息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而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只要不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也是允许扣除的。这有利于企业减轻税收负...
可以的,企业的贷款利息,只要有相关的借款合同,其利率在正常范围内,且款项是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在汇算清缴时,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
可以。《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
对于超过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企业不得在税前扣除,这部分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准确无误,避免企业通过不当的财务操作减少应缴纳的税款。因此,企业在进行财务决策时,需合理预估利息支出,并与同期金融机构利率进行比较,确保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