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准予扣除比例是多少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
1.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等)。
案例:假设2014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福利费为16万元,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福利费准予扣除数是多少?纳税调整是否变化,如何变化?
答案分析:准予以扣除福利费金额100万×14%=14万不予扣除调增金额16万-14万元=2万元 - 工资薪金总额2.5%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8%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案例:假设2014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为5万元,假设有三家企业,甲为一般企业,乙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丙为软件生产用于企业职工培训,问三家企业准予扣除金额是多少?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分析:甲企业准予扣除金额=100×2.5%=2.5万甲企业不准予扣除金额=5万-2.5万=2.5万,需要调增金额2.5万。
乙企业准予扣除金额=100×8%=8万
乙企业准予扣除额8万>实际发生额5万,故不需要纳税调整。
丙企业因是软件生产企业用于培训,准予全额扣除,不需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准予扣除比例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详细解释如下: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过程中,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准予扣除。这一比例内视作为合理支出,超出部分则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项...
答:《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交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企业实际发生的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比例有所规定。具体来说,一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为工资薪金总额的2.5%,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费用也有优惠政策,可以全额计入扣除。以2014年为例,若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甲企业(一般企业)的扣除金额为10...
一是企业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以内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二是,对于只是计提,但是没有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政策依据: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