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 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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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际会计处理准则:
加速折旧是在提报税务资料时,申报提列额外他项费用,由政府税务主管审定而非自行在账目上调整.
当核定税额后,再於次一年度结算日一次过予以登录调整分录和制作报表.
做出调整后下一年度开账时就以正确固定资产呈现.
(特别注意)国内各省区可能处理程序略有不一致.
仅供参考!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企业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不填报本表。(2)年度申报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统一填报,不单独填报本表;(3)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
国税发2009年第81号文件第三条 ……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
特别需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对于根据国税发[2009]82号文规定被判定为实际管理机构在 境内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作为居民企业,也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其他非居民企业则无资格享受。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的规定,对于居民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待遇的,应符合如下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外购的旧固定资产,如果有合理合法的证据证明其已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折余年限或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否则,应按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三、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