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七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税...

  • 商业保险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保险机构营改增后收取保费时将开具 ,为不改变现有的操作办法。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 时,应在 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

  • 1、自2016年5月1日以后,全面营改增推开,营业税就没有了。2、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

  • 税务人员了解到王女士的情况后,向她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

  •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失业人员就业可以扣减增值税,但不能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1.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