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   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但是如果企业能够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1、在银行贷款的承贷主体是B公司,所以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应该在B公司入账和扣除。2、A公司与B公司是借贷关系,双方应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途、利息标准等事项。3、B公司收取A公司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A公司凭B公司出具的合法利息票据,可以在税前列支。依据财税〔2008〕121号 http:/...

  • 对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若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业务,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借款业务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借款业务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借出企业...

  • 若能提供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或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2. 非金融机构借款利率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指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

  • 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但是 如果企业能够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关联方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怎么账务处理,借款方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出借方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需要取得 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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