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如何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的规定按照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一次确认为当年的收入,还是按照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期分期计算收入? 答:根据新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租金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收入:一是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二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计量。租金是以当事人双方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为前提的,租金的支付时间是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时间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因此,自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之日起,该笔租金在法律上就属于出租人所有,发生财产转移的法律效力。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则上以前根据原税法做出的规定,均不得继续执行。根据国税函[2009]55号: 三、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律师解析 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
答:根据新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租金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收入:一是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二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计量。租金是以当事人双方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为前提的,租金...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根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具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1.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2.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次月起。3.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纳税义务...
1、如果将原有房产用在生产经营方面,则相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生产经营之月起。 2、如果是自行新建房用在生产经营方面,那么相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从建成之次月开始。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其对应的租金收入增值税缴纳时间为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开始。(新建房屋若是此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