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不还在税务和会计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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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检查纳税人账务时,经常会发现很多企业有可分配利润但长期挂账不分配或者投资者从企业借取大量资金长期不归还的情况,本文结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对个人向公司借款不还的财税处理做一分析:
一、个人借款不还的税务处理
个人向公司借款不还的处理,因其身份不同税务处理也应不尽相同。
根据财税[2008]83号文件规定: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借款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私营有限公司投资人之一黄某2012年2月份向公司借款500万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500
贷:库存现金500
2012年12月31日仍没有归还借款,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20%=100万元。
如果上述私营有限公司职工李某2012年3月份向公司借款5000元,当月李某工资2000元,到2012年度终了仍没有还款,则李某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0)-3500]×10%-105=245元
二、个人借款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借款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际上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的会计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按个体工商户计征个税。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的会计处理
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利润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股息、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和“库存现金”科目。实际交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于应收账款,如果借款人长期未还,会计上可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这是为了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避免虚增资产。具体的计提比例和方法会根据公司的坏账政策以及借款的具体情况来定。3. 分录做法示例:假设公司借给个人一笔款项,该个人未能偿还。当款项借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款账户,贷:现金或...
3,如果借款人既没有报销,也没有返还现金,会计不需要做帐。
1最直接的就是让员工把钱还上,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2第二种方式,从员工的工资里扣回来 3第三种方式,如果员工暂借款用于差旅、招待或采购等公司支出,让员工提交发票及报销流程,借:费用或资产相关项目 4第四种就是要不回来这笔钱,那就只好一直挂着或作为坏账损失 四、职工个...
超过一年的非经营性借款,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为非本公司员工,那么,该笔款项确认不能收回是要做营业外支出处理的,并且不能税前扣除。
会计上的处理:1.可以当借款未还。2.可以当分红 3.可以当减少实收资本。分录:1.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小企业: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2.计提分红时 借 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 应付利润/应付股利 借: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