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所得税处理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所得税处理
  •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划拨方无偿划拨的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准予扣除;接受方应视同接受捐赠资产进行计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接受方按接受的资产净值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接受捐赠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①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②用于交际应酬;
      ③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④用于股息分配;
      ⑤用于对外捐赠;
      ⑥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基于以上规定,无偿划转资产应被视同捐赠,资产划入方需按照接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计筹缴纳企业所得税;资产划出方应视同销售,按划转资产公充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法律分析:无偿划转的涉税处理 无偿划转资产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种的处理。 1、企业所得税: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偿划转在税法上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法律分析:划出方,视同销售,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若没有特殊规定的,应按照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划入方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

  • 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划拨方无偿划拨的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准予扣除;接受方应视同接受捐赠资产进行计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接受方按接受的资产净值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 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务处理:1、所得税:无偿划转在税法上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印花税: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果涉及到产权过户登记的,则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3、增值税:划转固定资产、存货和设备是一种视同销售行为,要缴纳增值税。

  •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似应纳入视同销售范围,课征增值税。然而,无偿划转与无偿转让在法律解释上有差异,主流观点倾向于将无偿转让作广泛解释。实践中,税务机关普遍坚持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征税 企业所得税处理较为明确,所有取得收入的组织均需纳税,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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