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是真的吗

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是真的吗
  • 各地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发布的,依据是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内容是:换证对象是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凡发证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含)的,均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将取消,这项政策也会改变。通知肯定不是近期发布的。
  • 龙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及办理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14〕4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换证(以下会计证换证简称换证)及办理新版会计证(以下简称*)有关事项...

  • 根据相关规定,县级以上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财政部门决定。这意味着县级财政局并不直接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是由上级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来说,县级财政局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组织报名、初审及考试等工作。但最终的证书颁发环节,需要由具有相应权...

  • 具体情况如下:一、登记范围与登记内容  (一)登记范围1、持有2004年12月31日以前由省财政厅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属本次登记的范围。2005年元月1日以后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有关规定满两周年后进行登记。2、异地持证人员的登记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回原签发机关办理登记...

  • 您好,颁发机构是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所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该是财政部门颁发的。以上是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也祝您成功,谢谢。

  • 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了,向从事会计行业,只需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即可。为了方便就业,也可以考取会计职业等级证书作为能力认证。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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