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税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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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国税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含深圳)组织收入7780.18亿元,增长14.5%,增收983.85亿元,连续17年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十一五”期间累计组织收入2.58万亿元,年均增幅19%,占同期全国税收总收入8.8 %,为增强国家和广东财政实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广东国税主动融入经济税收发展大局,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肯定。广东国税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内外并举,致力构建公平、法治的税收秩序。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在全系统建立了税收执法行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它抵扣税款凭证、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确保了税收秩序的规范和稳定。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打造了广东纳税百强榜评选发布会、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税收宣传平台,进一步营造了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广东国税致力创新服务举措、打造服务平台,满足纳税人深层次需求。建设541个标识规范、功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行联合办税、“免填单”等服务措施,实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巡回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人性化服务。大力开展网上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积极构建畅通高效的纳税咨询辅导服务渠道。实现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我省国税系统的全面覆盖,形成了“12366”、短信、网站三位一体的纳税咨询服务体系。广东国税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创新管理、激发活力的要求,积极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以搭建干事创业大平台为切入点,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国税干部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社会各界尤其是纳税人中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2011年全系统有18个市局在国务院纠风办统一部署的政风行风评比中名列1至3名。根据省情调研中心发布的2011年广东省政务窗口单位总体满意度调查结果,广东国税系统名列第一。2011年全系统有4个单位获得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创建于1994年,遵循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模式。该机构由12个行政处室、1个直属机构和5个事业单位构成,包括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国税局,19个地级市国税局,141个县(市、区)国税局以及456个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涵盖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广东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与广东省内行政区域设置相一致,按照省、市、县(区、市)三个行政层级,按每一个行政单位设立一个国家税务局计,共设157个国家税务局,其中正厅级1个、副厅级1个、地市级19个和一个2011年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新成立的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国家税务局(正处级)、县区级135个。2...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推动系统内的税收征收管理改革。该机构致力于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重点关注中央税、共享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设立了一系列机构,以确保税收工作的有效进行。以下是部分关键机构及其职能概要:办公室: 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文稿起草、机关管理、政务公开、网站运营及财务事务等工作。政策法规处: 主管依法行政、政策实施,协调综合性税收政策,进行政策调研,处理合法性审核,以及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等。货...
标志着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为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