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0号)规定:贵州省地税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已开征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收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一)现行各税种的税率、征收方式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5%,5%-20%。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20%。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45%,5%-35%,20%。土地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0%、40%、50%、60%。房产税:税率分别为1.2%,1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分别为每平方米1.5-30元、1.2-24元、0.9-18元、0.6-12元。耕地占用税: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具体适用税额。契税:税率为3%-5%。资源税:依照《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具体适用税额。车船使用税: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具体适用税额。印花税: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具体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别为7%、5%、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以上各税的征收管理,依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执行。(二)受托代征的其他规费此外,贵州省地税部门还受托代征了其他规费,有: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保险金、工会经费、价格调节基金等。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国家税收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拟定税收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编制、分配并实施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税费征收与稽查 监督税收执法,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复议和应诉 规划与实施税收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税收理论,组织税法宣传 ...
(黔府办发〔2009〕140号)规定:全省地税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已开征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收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并制定实施办法,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其次,税收征收管理是其核心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推动系统改革,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税务局负责中央税、共享税以及特定...
监督内部税收执法情况,研究税收理论,组织税法宣传,管理经费财务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 2、贵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 同样负责执行国家和省的税收政策,研究并实施税收发展规划,根据高新区的经济税源征收相关税费,并进行发票管理。 地址:贵阳市长岭南路1号创业大厦一楼,邮...
地方税务局是一个重要的税务管理机构,其核心职责是负责征收一系列地方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对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此外,它还承担着代收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