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农业哪些项目是不用交税的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个人农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Ⅰ、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Ⅱ、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五)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 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
(九)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十)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十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十二)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法律分析:农业种植不需要缴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农业免税政策主要针对的包括:来自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其中的农业主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以及水产品生产,农业生产者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的农业产品是指初级的农业产品,具体的范围是有国家税务局而定。以上是免税产品...
(五)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 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而言,种植蔬菜、谷物、薯类、油料作物、豆类、棉花、麻类、糖料作物、水果和坚果的收入完全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药材的种植也属于免税项目,同样免除企业所得税。此外,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同样享有免税政策。这些项目包括了农、林、牧、渔等领域的服务业,如灌溉、农产品的初步加工、兽医服...
法律分析:养殖业不需交税。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是免税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
农业种植不需要缴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