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通行费计重收费收据盖有财政部监制圆章能不能作为发票入账用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车辆通行费计重收费收据,是专用发票的一种,可以作为发票入账用。
- 只要是国家许可印制的,有收费单位章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收据都可以作为直接的原始凭证入账。
盖财务专用章能做帐的只有在XXX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票据的收据上盖有“行政票据监制章、财政部监制”的椭圆章或在XXX统一收据上盖有“XXX财政厅票据监制章”的圆章的收据能做费用,其他收据均不可.
关于收据:
1.收据的类型含收款收据及付款收据,涉及往来类的收据(不能与收入费用挂钩)的收据,可以用来作账,付款收据也可做账,但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收据又可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收据能否入账,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也就是自制的原始凭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样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时应开具收款收据作为收款记账凭证的原始单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可以入账。
2.涉及资产或费用的业务,你收的是一般性收据,如果是农产品或废旧物资等,你可以拿来作账,但不能税前扣除。如果是向正规公司购进原材料不索要发票,这不仅仅是你公司利益受损,还会受到税局罚款。索要发票不尽是你的权利也是公司应尽的义务。 3.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收款收据,必须带有财政部门或其它机构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合法有效; 4.资金往来收据,尽量应到地税局领购,才是规范的。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