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时,有何办法可以合理避税?

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时,有何办法可以合理避税?
  •   给你举几个例子,供参考。主要还是靠个人悟。

      王某每月:工资收入为2 300元,其中800元为每月的房费支出,剩余的1500元是可用于其他消费和储蓄的收入。若王某所在单位每月向其支付2 300元,依据个人所得额法,则王某个人应纳所得税为:
      (1 500-500)×10%+500X5%=125(元)
      但若企业为其提供住房,而每月仅付其工资收入1500元,则其工资收入应纳所得税为:
      (1500-800-500)×10%+500×5%=45(元)王某可少纳:125-45=80(元)
      这样对企业来说没有增加额外负担,而职工本人在消费水平不变的前提下,也规避了一部分税收。

      李某系某卷烟厂——名职工,在工作之余,李某去宏远机械学校向学生讲授一些初级原理。经过一段时间试用,1998年1月1闩李某正式被聘为该校讲师,月薪1000元。李某所在卷烟厂因近几年效益不太好,一直面临亏损的境地,故李某工资收入每月为600元。1998年12月—次取得奖金收入2500元。同时,因李某在去机械学校的途中遇到两个流氓抢学生的钱包,李某与他们搏斗,并最终把他们送进了公安局。该月,李某因此获得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奖金收入200元。年末,李某主动到市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该月,李某计算出应纳税额为:
      1000-800+2500+200=2900
      500×5%+1500×10%+900×15%=535(元)
      税务人员在看了李某的纳税申报单后指出了他的错误。
      1.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免税。具体规定为: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或者类似性质组织,奖励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李某面对歹徒,临危不惧,与之搏斗,并将其送入公安局。因此,获得了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奖。公安机关为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其发给李某的奖金应不纳税。但李某显然并不知晓这项规定,他将这笔放在该月收入一起纳税,这是错误的。
      《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项所得税制的模式,因而其应纳税所得额是按各应税项目分别确定的,即以各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作为该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李某所取得的收入并不都与工资有关,故此处应分项目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2.对于奖金收入有以下规定
      1)对在十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统称为奖余)应纳税额的计算。根据规定,对个人一次取得数月的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资、薪余所得计算应纳税额。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时,即将奖金与当月收入合并后再减除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以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800元的差额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
      2)对在 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统称为奖金,不包括按门支付的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根据规定,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一次集中取得数月的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应个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
      按照上述规定,李某足居民纳税人,且其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足800元,所以他应将奖金与当月收入合并后再减除费用,即:
      [2500-(800-600)]×15%-125=220(元)
      3.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法中的劳务报酬与工资收入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李某独立提供劳务,因此应界定为劳务报酬收入,其应纳税额为:
      (1000-800)×20%=40(元)
      所以李某该月共应纳税额为220+40=260(元)
  • 不论采取何种办法,都不是合理的,而且让税务机关给查出来,可能损失更大,得不偿失呀!
    呵呵,纳税光荣呀!税务机关都相信纳税人是诚信纳税的!
  • 还有这种事情。这样做不是打法律的擦边球吗?
  • 有几种方法。
    1、虚列员工,在做工资表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将一个人的工资列到几个人的名下,这样就可以很大程度的减少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当然,公司要找到足够的人来冒充公司的员工,最好不要找本地人,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汇总的,也就是说,在地方税务局有个人当期所有收入的汇总,如果用当地人,可能导致他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增加。
    2、费用报销。将工资当中超过起征点的部分,用发票来顶替,以给员工报销费用的名义,将钱发给员工,企业的费用也没有实际增加,只是将工资费用转化为其他费用。当然,企业要能找到足够的合法发票,如果需要发票的额度较大,找发票顶替时会比较麻烦。
  • zhichi 风满袖2006
  • 一、公司发员工工资怎么发1、公司发放工资可以由企业直接发放,也可以由银行代发。通常工资是由劳动合同约定的,在发放工资的同时发放工资条,员工根据工资条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需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

  •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二、劳动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劳动法...

  •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企业应当按月支付工资,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员工发放工资明细和工资单;2、工资支付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禁止以物品或者其他财务手段代替工资支付;3、企业应当设立工资专户,将员工工资存入专户,并在专户余额足够时按照约定的时间将...

  • 1、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2、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齐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

  • 写明提现用途。如果是差旅费还要交相关票据的复印件,但各银行要求不同,要按开户行的要求办理。有的企业就采取分批提现,然后统一发薪用。大企业薪金多的就不能用此法提现。只能与银行签订协议定期办理工资款提现或直接从银行账户报盘打入职工的折子户,具体要求按银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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