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临时会计,公司已经不在了,但税务局说要来查账,怎么办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既然是临时的,你那么紧张干嘛。查就查,没你的责任。
税局要什么就给什么,税局问什么就据实回答。
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
可以的,没有问题。不管什么单位的会计,是可以担任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这方面法律没有禁止,也不会禁止,所以你可以放心作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要你担任会计的单位没有变成非正常户,不会影响你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
如果你是刚参加工作的,那么可以接受,先干着看情况。如果你本身是干会计,有会计工作经验的,那么就不要接受。
(二)客户将1000万元没有经过公司基本账号直接打到股东乙的账上,说明客户并没有与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的角度上讲,客户转给股东乙一笔钱,但是公司与客户1000万元的债权债务仍然存在,对于客户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客户不经过公司基本账号打到个人账上风险大,客户采取这张方法的可能性偏小。
能。单位财务人员可以由临时工来担任,因为国家是没有禁止企业在单位财务岗位上使用临时工的,但是单位财务人员是一个重要的岗位,掌管着公司财务工作,所以一般是由受到单位领导层信任的人从事的。